1994年12月14日,各方在三峡坝址举行了开工典礼,宣告三峡工程正式开工。 三峡工程的总体建设方案是“一级开发,一次建成,分期蓄水,连续移民”。
一期工程从1993年初开始,利用江中的中堡岛,围护住其右侧后河,筑起土石围堰深挖基坑,并修建导流明渠。在此期间,大江继续过流,同时在左侧岸边修建临时船闸。1997年导流明渠正式通航,同年11月8日实现大江截流,标志着一期工程达到预定目标。 二期工程从大江截流后的1998年开始,在大江河段浇筑土石围堰,开工建设泄洪坝段、左岸大坝、左岸电厂和永久船闸。在这一阶段,水流通过导流明渠下泄,船舶可从导流明渠或者临时船闸通过。到2002年中,左岸大坝上下游的围堰先后被打破,三峡大坝开始正式挡水。2002年11月6日实现导流明渠截流,标志着三峡全线截流,江水只能通过泄洪坝段下泄。2003年6月1日起,三峡大坝开始下闸蓄水,到6月10日蓄水至135米,永久船闸开始通航。7月10日,第一台机组并网发电,到当年11月,首批4台机组全部并网发电,标志着三峡二期工程结束。 三期工程在二期工程的导流明渠截流后就开始了,首先是抢修加高一期时在右岸修建的土石围堰,并在其保护下修建右岸大坝、右岸电站和地下电站、电源电站,同时继续安装左岸电站,将临时船闸改建为泄沙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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