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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尔哈赤与八旗制度

努尔哈赤

  努尔哈赤(1559-1626年),即清太祖,姓爱新觉罗,建州左卫(今辽宁新宾县境)人。世为女真族建州部首领,通汉、蒙文字,受汉文化影响较大。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开始进行统一女真各部的事业,到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统一女真各部,在赫图阿拉(后改兴京,今辽宁新宾西)建立后金政权,建元天命。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亲率八旗劲旅公开反明,次年三月,取得对明军主力杜松部的决定性胜利,从此,后金从防守转入进攻阶段。明天启元年(1621年),率八旗军及蒙古兵大举攻明军,占沈阳、辽阳,次年又克西平堡、广宁等要地。天启五年(1625年)二月,迁都沈阳。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年),率八旗兵进攻锦州、宁远,在宁元为明将袁崇焕打败,努尔哈赤亦受重伤,于当年八月死亡。由八子皇太极袭位。

八旗旗帜:

正黄旗

镶黄旗

正白旗

镶白旗

正蓝旗

镶蓝旗

正红旗

镶红旗

  八旗制度是清朝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平时耕猎为民,战时应征为兵。源于满族的牛录制。努尔哈赤将原来牛录这一临时性的生产和军事组织,根据战争的需要,改编成长期的正式组织。规定三百人一牛录,每牛录设一牛录额真(值领),五牛录设一甲喇额真(参领),每五甲喇构成一个固山,即旗,首领为固山额真(都统)。1601年,努尔哈赤建立黄、白、红、兰四旗,1615年又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兰四旗。合称满洲八旗。努尔哈赤指定其子侄为代表,分统八旗,称为“固山贝勒”。1635年,增进蒙古八旗,1642年,增加汉军八旗。合为二十四旗,但仍习惯称为八旗。八旗制度具有军事、政治和生产职能。八旗成员称“旗人”。清朝灭亡后,八旗制度也随之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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