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证明(1)
张建中
2013年04月08日
1. 必须经过证明的数学定理
数学含众多分支,除数学共有的公理系统外,各分支还各有自己的公理、研究和发展领域,但都包括若干经过严格证明的定理。
在数学中,判断一件事情的语句叫做“命题”,正确的语句叫做“真命题”,错误的语句叫做“假命题”。说明名词含义,使各个名词互不相混的语句叫做“定义”。有些真命题,它们的正确性是人们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并作为判断其他命题真假的依据,这样的真命题称为“公理”,也叫“公设”。有些命题,它们的正确性是用推理证实的,这样的真命题叫做“定理”,推理的过程叫做“证明”。一般来说,在数学中,只有重要或有趣的经过证明的命题才叫定理。
如果因为其某些特例已在某种程度上证实某一语句为真,但该语句尚未被证明为真或为假,则称该语句为猜想,而非定理。一个定理包含条件和结论两部分,必须经过证明;证明是连接条件和结论的桥梁;证明定理是数学里一项最重要的任务与活动。
在学校学习过程中,数学一直是许多学生比较头痛的一门课程,尤其是课本中形形色色的定理及其证明都极其抽象,千变万化,难懂难做,令人发憷,如几何题的证法,各具巧思,争奇斗艳,无定法可循,只有依赖个人的经验、技巧和灵感,这些成了许多学生选学文不选学理的一个重要原因。人们经常会问,数学定理为什么都要经过证明呢?数学定理能不能象其他学科那样,从几个实验结果或者事实来宣布其正确而成为定理呢?如在物理学中,当年意大利科学家伽利略在比萨斜塔上做自由落体实验,经过多次重复实验,发现从塔顶落下的石子落地的时间总是相等,且其规律为:h = g*t2/2,其中h是塔高,g为地球重力加速度,t是时间,单位是米和秒,于是就有了自由落体的物理定律。作为实验科学的物理等自然科学,都承认可以重复作出的结果为其科学结论。对数学定理,这样能行吗?
数学当然也可以重复实验,如对偶数有6 = 3+3,8 = 3+5,10 = 5+5,12 = 5+7,14 = 7+7,16 = 5+11,18 = 7+11,……,这种把偶数拆分成两个素数之和的实验可以成功地做上千万次,利用计算机不难成功进行上亿次试验;如果按物理学家们的规矩,早就可以宣布哥德巴赫猜想“任何一个大于6的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两个素数之和”为定理了,但数学不是物理,数学有自己这一学科的规矩,那就是一切数学定理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证明才算数。所谓数学定理证明,就是从一组原始概念和公理出发,经过严格的推理证明才能给出一系列的定理,这是几千年来数学学科所遵循的学习和研究模式。当然,数学定理证明的真正含义并不完全在于检验核实命题,而在于理解命题,启迪思维,交流思想,培养、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和推理能力,导致数学的新发现。这种模式是保护和促进数学健康成长的法规,不遵守它,数学科学就会出问题,就要遭殃!
事实上,作为严密科学的数学,它的定理不允许有一个反例。自然科学则不然,例如观察了大量的鸟类都会飞之后,可以得出“鸟类会飞”的结论,不怕鸵鸟不会飞这一反例的存在,自然科学追求的往往是绝大多数情况下成立的结论。
美国数学家波利亚(George Polya,1887-1985)说:“数学家与自然科学家在研究方法上是截然不同的;观察对自然科学家来说是可信的方法,但对数学家来说却并非如此。选择恰当的实例进行检验,这是生物学家肯定猜想规律的唯一方法,但是对于数学家来说,选择恰当的实例进行验证,从鼓励信心的角度来看是有用的,但这样还不能算是数学科学里证明了一个猜想。经验的归纳只能说明所得结果可能可靠,但并不能证明它一定可靠。”
2. 数学定理的证明
这里所说“数学定理证明”,就是对一个给定的命题,从一组原始概念和公理出发,经过有限步的严格推理,给出该命题正确性的论证,从而成为数学中的的定理。但我们不要忘记,这里所说的证明不只在不同的文化里有不同的含义,就连在不同的时代中也有不同的含义。显然,我们不会拥有而且极可能永远不会有一个这样的证明标准,它独立于时代、独立于所要证明的东西,独立于使用它的某个人或某个学派。
数学领域中的定理证明,一直被认为是一项需要智能才能完成的任务。证明定理时,不仅需要有根据假设进行演绎的能力,而且需要有某些特别的智慧和技巧。例如数学家在求证一个定理时,会熟练地运用他掌握的丰富专业知识,猜测应当先证明哪一个引理,精确判断出已有的哪些定理可用,并把主问题分解为若干问题,分别独立进行求证。
对一个数学定理给出证明,还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定理,看哪些条件的作用大、重要,哪些条件作用小、次要,是否可以把条件放宽一些;结论是不等式时,是否可以把上界变小一些,把下界放大一些,等等,进而发现改进和推广该定理的思路,或发现原证明方法够不够美、过长,能否设计出更简洁漂亮的证明等。
在数学教学中,定理证明有着极其重要的教育价值:通过证明,加深受教育者对相关数学知识的理解;通过证明,训练和培养受教育者逻辑的和非逻辑的思维能力及数学交流能力;通过证明,使受教育者寻找新旧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使数学知识更加系统化;通过证明,使受教育者更牢固地掌握已学到的知识,并尽可能去发现新知识;通过证明,培养受教育者的理性精神,促进思想解放,提高与丰富受教育者的科学素质。
数学证明中的挫折和失败往往引出有价值的数学成果。在数学史上一个极重大的事件是对欧几里得第五公设(欧氏平行公理)的证明,到19世纪,几乎很多大数学家都曾尝试过,无奈大家都失败了,引起了大家对第五公设是否是真理的考虑。鉴于上述证明的受阻,数学家们(如高斯、罗巴切夫斯基等大数学家)萌生了否定欧氏第五公设建立新几何的念头,终于诞生了非欧几何。它的产生对20世纪相对论建立起了重要的作用。
由此可见,尽管对数学证明存在一些不同的认识和看法,但数学定理的严格证明是非常必要的,决非可有可无的。既然数学定理证明很困难、很重要,能否用机器替人进行这一工作呢?事实上,在计算机出现之前,就有一些很出色数学家提出了这一问题,并在20世纪后半期利用计算机取得了成功。
下面,我们给出部分学者对数学证明的一些不同看法,供参考。
美国数学家怀特(R.Wilder)说:“我们不要忘记,所谓证明不只在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含义,就连在不同的时代也有不同的含义。”“很明显,我们不会拥有而且极可能永远不会有一个这样的证明标准:它独立于时代,独立于所要证明的东西,并且独立于使用它的个人或某个思想学派。”
C.Hanna说:“证明是一种透明的辩论,其中用到的论据、推理过程……都清楚地展示给读者,任由人们公开批评,不必向权威低头。”
法国布尔巴基(Bourbaki)数学学派认为:“单是验证了一个数学证明的逐步逻辑推导,而没有试图洞察获得这一连串推导的背后的意念,并不算理解了那个数学证明。”
更有甚者,英国数学家哈代(G.H.Hardy)说:“严格说起来根本没有所谓数学证明……,归根到底我们只是指出一些要点,……把证明称之为废话,它是为打动某些人而编造的一堆华丽辞藻,是讲演时用来演示的图片,是激发小学生想像力的工具。”
随着数学定理计算机证明的出现,对数学定理证明有了更多的不同的看法和认知。
国际数学教育委员会(ICMI)在《计算机对数学和数学教学的影响》报告中指出:“借助于计算机的证明不应该比人工证明有更多的怀疑……,我们不能认为计算机将增加错误证明的数目,恰恰相反,对计算机证明的批评,例如四色问题的证明,主要集中在它仅依靠蛮力和缺乏思考的洞察力。……计算机证明会给人们带来一些新启示,会激励人们去寻找更好的、更短的、更富有说服力的证明,会鼓励数学家去更准确地把握形式化的想法。”
由于计算机的介入,新一代的数学家已经开始在计算机上实验自己的各种思想,甚至他们宣布自己是实验数学家,着手建立数学实验室,创办《实验数学》杂志。同时他们对数学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
1.对数学追求的是理解,而不是证明;
2.重视发现与创造,数学的本质在于思想的充分自由与发挥人的创造能力;
3.追求对解决问题的数学精神,利用数学更好地解决、处理复杂的自然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