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了实现人类利益最大化,已经在广大城乡、郊野建设了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种工程设施,大规模开发、利用着各种各样的自然资源,城镇化、工业化、商业化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和自然生态,完全不需要在主要为了保护自然、充分体现自然生态利益的自然保护区,再去按照人类社会的模式和人的无穷想象力刻意改变什么或建设什么了,也不需要以深刻影响保护区自然环境为代价去管理自然保护区。在确保自然保护目标实现的前提下,自然保护区用于保护管理的或者打着保护管理、生态恢复名义的各种人工建设应该越少越好,以自然为工作对象并有显著不利影响的管理活动应该越克制越好,影响程度越轻越好,这是运行管理自然保护区的大前提、大原则,而不是相反。我们的社会每天都在设计、创建许多新的生态系统,以提高经济产出并试图在环境上是有益的,或培育特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如拦截河流、改造天然植被),表明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并不总是要恪守特定地点特定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过程与功能,这助长了人们不尊重自然客体、不按照自然规律办事的恶习。但必须注意到,此类人为性活动其出发点主要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直接服务于人类社会,衡量的标准是人的利益可实现性和人的满意度。而自然保护区的任务主要用以保护特定区域的自然物质性基础,维系野生动植物、生态过程、自然现象等各种自然要素,能够继续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反映的是自然生态利益的需要,衡量的标准是自然对象物的自在情况。尽管自然本身也无时无刻不在变化,但那是自然的而非人为的变化,我们的任务是防范人类活动引起的不符合自然演化规律的变化,要更多依靠自然过程恢复和维持自然生态的良好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环境。自然力和人为力、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之间是有本质不同的,我们建立和管理自然保护区的任务,就是要从各个方面确保减少人类各种干扰,包括在管理中不按人的意志去改造自然,强加过多人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