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施物种保护,需要明确物种的生存/濒危状况,首先须建立评定标准。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自1966年起,先后出版了《哺乳动物红皮书》和其它动、植物红皮书,其中提出了濒危物种等级标准,得到国际的广泛认同。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完善,IUCN对该等级标准进行了多次修订,最主要的版本有两个:
①
[2.3(1994)版本]:1994年11月IUCN理事会会议正式通过的Mace-Lande物种濒危等级系统,定义了8个等级,分级标准更加明确且有数量观念,《1996 IUCN受威胁动物红色名录》采用了这个等级标准。
②
[3.1(2001)版本]:2000年2月IUCN理事会通过由SSC(物种生存委员会)修订形成的《IUCN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和标准(3.1版)》(2001),增加“无危(LC)”而成9级体系,并对“受威胁”3个等级(极危、濒危、易危)分别规定了A~E条量化亚标准;接着又提出《IUCN物种红色名录标准在地区水平的应用指南(3.0版)》(2003),增添了“地区绝灭(RE)”和“不宜评估(NA)”2个等级。图1将IUCN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体系“应用于全球”和“应用于地区水平”的两个结构综合为一。其中,以虚线-小号楷体将应用于地区水平时须增加的两级(RE、NA)在总结构中显示出来。去掉这两级就是应用于全球评估的濒危等级体系。
IUCN等级标准新版—[3.1(2001)版本]对物种濒危等级标准作了明确定义。本文摘其要简述如下:
①绝灭(Extinct,EX):没有理由怀疑其最后一个个体已经死亡的分类单元,为绝灭。
②野外绝灭(Extinct in the Wild,EW):该分类单元系已知其只生活在圈养、栽培条件下。
③极危(Critically Endangered,CR):该分类单元野生种群面临即将绝灭的机率非常高。
④濒危(Endangered,EN):该分类单元未达到极危标准,但其野生种群在不久的将来面临绝灭的机率很高。
⑤易危(Vulnerable,VU):该分类单元未达到极危、濒危标准,但在未来一段时间后,其野生种群面临绝灭的机率较高。
⑥近危(Near Threatened,NT):该分类单元未达到极危、濒危、易危标准,但在未来一段时间后,接近符合或可能符合受威胁等级。
⑦无危(Least Concern,LC):该分类单元被评估未达到极危~近危标准,为无危。广泛分布和种类丰富的分类单元都属于该等级。
⑧数据缺乏(Data Deficient,DD):该分类单元没有足够资料可直接或间接地根据其分布或种群状况评估其绝灭的危险程度。
⑨未予评估(Not Evaluated,NE):该分类单元未经应用本标准进行评估。
上述“分类单元”术语,“代表种或种以下的分类学水平,包括没有正式描述过的生物型”。3个“受威胁”等级各5条量化亚标准甚具体详细,可查阅其译文(汪松等《中国物种红色名录》第三章,2004)。
IUCN等级标准前版—[2
.3(1994)版本]比对[3.1(2001)版本],其①~⑤级及末两级(DD、NE)都基本一致;两版本的主要差别,一是3.1版增加了“无危(LC)”级而成9级体系;二是第⑥级在2.3版本中称“低危(LR)级”并分3个亚级:〈a〉依赖保护(Conservation Dependent,cd );〈b〉接近受危(Near Threatened,nt);〈c〉略需关注(Least Concern,lc)。
[caption id="attachment_303" align="alignleft" width="130"]
图2.汪松主编《红皮书》
(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caption]
IUCN《红皮书》《红色名录》和濒危物种等级标准,是科学家做的学术总结,本身不具法律效力,但可为各国的自然法律法规制定,以及政府、非政府组织的保护决策提供科学的可靠依据,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为社会公众提供物种濒危信息,为科学研究提供基础资料。世界不少国家因而相应出版了本国的红皮书和红色名录。我国由汪松等编著的兽、鸟、鱼、两栖–爬行4册《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于1998年出版,《中国物种红色名录》也自2004年起出版。前书参照IUCN 1994标准,根据中国国情使用6个等级(野生灭绝〈Ex〉、国内绝迹〈Et〉、濒危〈E〉、易危〈V〉、稀有〈R〉与 未定〈I〉);后书则采用了IUCN 2001-2003新版标准。
[caption id="attachment_304" align="alignright" width="203"]
图3.汪松,解焱主编《红色名录》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caption]
《中国物种红色名录》项目由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CCICED)生物多样性工作组(BWG)主持,并得到IUCN-SSC全球红色名录项目技术上的支持。自2000年7月始,至2003年底完成,邀请了100多位相关的专家,对中国范围内(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 10 211种动植物的物种绝灭危险程度进行了评估,2004年8月开始出版,全套共6卷书,第一卷为9000多个动植物种的《红色名录》(Red List),包括物种名称(学名、中文名、英文名)、中国分布占全球的比例、评估的濒危等级以及所依据的标准和理由,IUCN全球评估等级(截止2003年底)等;后5卷分别为脊椎动物、无脊椎动物和植物卷册,内容为中国分布的6000种左右的受威胁物种的评估资料。该书哺乳纲的分类系统乃依据Wilson等《Mammals Species of the World》(第三版),从而基本上同国际现行分类系统接轨。这是一个划时代的成果,是我作为生物多样性大国,在21世纪之初对物种现状做的一次现阶段的、全面的、科学的评估,揭示了我国不同类群的动植物种和生境面临的威胁,为进一步监测及保护物种奠定了科学基础。
《中国物种红色名录(第一卷)》对啮齿动物共评估了2目11科的225个分类单元(其中,啮齿目依Wilson新系统,将鼯鼠类〈科〉归入松鼠科、林跳鼠类〈科〉归入跳鼠科,仓鼠科的沙鼠亚科转入鼠科,再将鼢鼠类和竹鼠类〈科〉结合而新立鼹形鼠科)。下表列出其评估的分项统计数,由此可知,225个分类单元啮齿动物中,属于濒危、易危占4.44%、10.67%,近危占6.22% ,三者合计占21.33% 。
其中,处于“濒危”级共10种:啮齿目有河狸
Castor fiber、沟牙鼯鼠
Aeretes? melanopterus、林睡鼠
Dryomys nitedula、四川毛尾睡鼠
Chaetocauda sichuanensis、小狨鼠
Hapalomys? delacouri和滇攀鼠
Vernaya fulva等6种,兔形目有高黎贡鼠兔
Ochotona gaoligongensis、伊犁鼠兔
Ochotona iliensis、柯氏鼠兔
Ochotona koslowi和黑鼠兔
Ochotona? nigritia等4种,但至今仅河狸已列为国家 级重点保护、沟牙鼯鼠列入国“三有”动物保护名单。而“易危” 级有24种,仅巨松鼠
Ratufa bicolor、海南兔
Lepus hainanus和塔里木兔
Lepus ?yarkandensis等3种列为国家 级重点保护,复齿鼯鼠
Trogopterus ?xanthipes等5种鼯鼠及2种松鼠、2种豪猪列入国“三有”动物保护名单,总共才纳入12种。
这就是说,至少还有8个濒危、12个易危物种,已处于“受威胁”状态却尚未列入法定保护名单,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缺口还相当大。况且这里讲的是啮齿动物,它们乃兽类中增殖和恢复能力特强的类群,所以显示的问题不过是冰山一角![该项目总的评估结果是:脊椎动物受威胁(极危、濒危和易危)的比例为35.92%,接近受威胁(近危)的比例为8.47%;无脊椎动物分别为34.74%和12.44%;裸子植物分别为69.91%和21.23%;被子植物分别为86.63%和7.22%。皆显著高于啮齿动物濒危比例!]
由该名录得到的好消息也有,例如:雪兔
Lepus timidus —东北与阿尔泰之亚寒带针叶林的代表性动物,肉精美,皮可用,在林区被大量捕杀,数量急剧下降,1988年列为国家 级重点保护动物。1998《红皮书》评估尚是“易危”物种。2004《红色名录》再评估,已恢复为“无危”级,应是立法保护的效益!
——这正是《物种红色名录》向世人传递的警讯:
物种濒危尚在加剧,立法保护可收功效!物种多样性保护任重道远,为了明天,为了孩子,同志仍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