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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排放与污染

  排放指的是:由人的活动产生的气体、液体、固体或"不可见"物质被释放进入环境中。大自然本身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但当排放量超出了大自然的容纳量和自净能力,污染就会发生。

  污染指的是:环境中增加了本不应该含有的物质成分,而且这些成分会直接或间接给生命带来危害。这种过程和造成的状况统称为污染。

  污染可分为"可见"与"不可见"两类。比如:黑烟、污水、垃圾是"可见"的,而挥发性化学物、有毒重金属、农药等物质的污染是我们的肉眼"不可见"的。后者称为隐型污染,但危害往往更大。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面临的污染主要有: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垃圾)污染、噪声污染、室内空气污染和食品污染。(见图1)

  在我国的城市和乡村,常见的污染排放源有:
  1〕 重工业,主要排放物可能有: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
  2〕 轻工业,主要排放物可能有:气体、液体和固体化学物、重金属、不可降解的商品包装;
  3〕 矿产业,主要排放物可能有:粉尘、废水和废渣;
  4〕 交通业,主要排放物可能有:车辆、轮船和飞机行驶时排放的废气、噪声和报废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5〕 农业,主要排放物可能有:农药、化肥、 除草剂、畜禽粪便和不可降解农用地膜和农产品包装;
  6〕 日常生活,主要排放物可能有:烹饪油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轿车尾气和噪声。

  图示:

  图1:废气、污水、垃圾综合排放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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