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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政治家赛典赤•赡思丁

  赛典赤•赡思丁(1211—1279),元代杰出政治家。全名“赛典赤•赡思丁•乌马儿”,阿拉伯语音译。“赛典赤”意为“荣耀的圣裔”;“赡思丁”意为“宗教的太阳”;“乌马儿”意为“长寿”。回回人。出生于中亚伊斯兰文化重镇不花剌(今布哈拉)。13世纪初,蒙古军攻占不花剌后,随父率骑兵千人归附成吉思汗,任帐前侍卫,随从征战,后来到中国。

  窝阔台汗时期,赛典赤初任云内、靖、丰三州(今大同市西北与呼和浩特之间)都达鲁花赤,后因功升为燕京路(今北京)断事官。蒙哥汗即位后,任燕京路总管。因政绩卓著,世祖中统元年(1260)升宣抚使,二年拜中书平章政事,“军国重事,无不由之”。后兼管财政、钞法,以“轻财爱民,多惠政”著称。至元元年(1264),调陕西、四川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亦颇有建树,故长安等地树碑以志其功。

  赛典赤最卓著的政绩,是在他晚年出任云南平章政事期间。当时云南地方政权机构还没有明确的建制,且地处边陲,交通闭塞,生产落后,文化不发达,民族关系又错综复杂,局势动荡不安。至元十一年(1274),63岁高龄的赛典赤受忽必烈的重托,出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

  他不负重望,在到达云南之前,即访求熟悉云南地理民情之士,将山川城廓、驿舍、军屯和民族等情况弄得一清二楚,并绘制成图。上任之后,首先依内地之制,改各世袭酋长辖区为路、府、州、县,确立了云南行省建制。使之开始成为我国的一个行省,加强了中央与地方的联系,促进了全国的统一。同时,采取省徭役、招散亡、恤鳏寡、备灾荒、礼贤士、汰冗官,设路食以待劳民,薄征税以便商旅等施政方针。大力提倡军民屯田、兴修水利、疏通河道;传播内地先进技术,发展生产;设驿站,修驿路,大大改善了云南的交通状况,加强了云南与内地的联系;建孔庙,办庙学,倡导内地的婚丧礼俗。另外,他还在云南设立测景所,观测日月蚀及推算四时节令。设立惠民药局,治疗疾病,供给药物。将内地科学技术,如天文、历法、医学等传入云南。为云南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开辟了一个新的阶段。他还鼓励回回人到云南屯田、经商、修建清真寺,为回族和伊斯兰教在云南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赛典赤一生功绩卓著,深受朝野各界,特别是云南各族人民的爱戴和敬仰。他死后,被追封为咸阳王。元世祖忽必烈还诏告云南省臣尽守其成规,不得擅自更改。为了纪念他,人们按传统礼仪在云南、四川、陕西等地为他建庙祠、修坟墓。其中云南的两处坟墓,至今仍保存完好。每逢节日,回族人民都要为他游坟,以示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