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代战斗机
第二代喷气式战斗机在服役之后参加了越战和其它的一些局部战争,结果表明这些战斗机并不如设计时所设想的那样有战斗力,因为他们最为突出的高空高速性能并不是决定空战胜负的最重要的因素。研究局部战争经验的专家注意到,空战的高度范围不是扩大了,而是缩小了。朝鲜战争中,战斗机的空战曾发展到平流层。而在越南战争中,战斗机的使用高度通常不超过9000米,这是由战术航空兵遂行的任务的性质决定的。由于防空导弹技术的发展,导弹的防御高度越来越高,高空轰炸机受到的威胁越来越大。而地空雷达系统在探测的范围上存在这地空盲区,所以为了避免进入对方防空导弹的毁伤区,轰炸机多半在低空活动,担任掩护的战斗机也必须随之降低高度;另一方面,实战说明,飞行员一般能目视观察到目标的距离为3600米左右,所以飞机的转弯半径不大于1800米较为有利,当高度超过9000米时,
第二代战斗机要以1800米的转弯半径,进行不掉高度和不减速的机动是不可能的,所以也限制了高度。越南战争的空战格斗一般发生在1500~4500米的高度范围内,这属于中低空的范围。在局部战争中,空战的速度范围也并不大,尽管双方都装备了M2一级的高速战斗机,但经常进行空战的速度范围是0.5M左右。这是由于空战开始的高度低,低空条件下飞机的速度受到飞机结构强度的限制,另外由于第二代战斗机的超音速机动性能较差,为了获得较好的机动性必须降低速度,所以经常在亚跨音速范围内进行空战。局部战争的经验证明,大部分空战仍是在双方目视的近距范围内进行的。
第二代战斗机受到要导弹不要飞机思想的影响,有的飞机甚至在设计时没有安装航炮,然而航炮在空战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航炮虽没有空空导弹那样的射程,但它的备弹量多、可实施攻击的次数多。无论在越南战争,还是中东战争,航炮在空战中都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因而许多第二代战斗机后来都加装了航炮。在局部战争中,战斗机的绝大多空战还是编队空战,飞行员的素质对战斗的胜负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美、苏等国在越战之后开始研制第三代喷气战斗机。它的重点是强调格斗空战能力和全天候作战能力;十分重视飞机在亚跨音速范围内的机动性;机载电子设备和武器系统的性能水平有了突破性进展。从实战结果来看,第三代战斗机的研制是比较成功的。其主要原因是由于设计师们正确总结了60年代以来几次局部战争的经验教训;其次是由于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在气动、动力装置,电子技术、机载武器、材料等方面发展迅速,也为战斗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F—15、F—16和F-18就是美国第三代战斗机的杰出代表,而Su-27和米格-29则是俄罗斯第三代战斗机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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