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为集中展示我院近年来的科技创新成果,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现决定举办“中国科学院第十八届公众科学日”(以下简称“公众科学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和主题
(一)活动时间
2022年5月21-22日
(二)活动主题
爱科学,向未来
二、 活动内容
(一)展示创新成果、传播科学知识。各单位依托学科特色和研究优势,重点围绕“双碳”战略行动、“国际基础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年”“基础研究十条”等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我院近年来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激发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对科学的关注和兴趣。
(二)讲好我院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系统回顾我院的发展历史,传颂老一辈科学家爱国奉献、治学严谨的精神风貌,介绍新时代下科学家求真探索、务实创新的感人事迹。
(三)回应社会热点,厚植科学文化。结合社会热点,向公众解读太空探索、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环境和食品安全等社会焦点,普及公共卫生与健康知识和科学防护方法,破除伪科学、封建迷信的根基。
(四)彰显科技惠民,营造科学氛围。凸显我院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作用。展示我院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三、 活动形式
(一)开放科普场馆与科研设施。开放天文台站、植物园、博物馆、野外台站、国家院所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介绍学科研究进展、科学发现故事等,展示重大科技创新成果。
(二)开展各种基础性科普活动。组织开展科普报告和科普讲座,举办科普展览,组织科技咨询等多种类型科普活动。
(三)探索开展创新性科普活动。探索科学与艺术的结合,组织开展科学之夜、科普剧、科学公开课、科学实验、科学考察等多种形式的科学体验活动,提升公众的参与感、互动性,营造科学氛围,传播科学精神。
(四)开展全媒体融合互动。鼓励研究所基于微博、微信、抖音、哔哩哔哩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科普内容,组织科学家与公众进行线上、线下交流。鼓励疫情较为严重地区院所开展在线直播活动。
(五)各分院要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加或承办全国科技周、地方科技周活动;各单位可结合自身优势探索开展其他形式的科普活动;专业科普工作协作组要凝聚成员单位力量积极组织特色科普活动;鼓励各单位积极参与院层面组织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四、 活动宣传
要高度重视活动宣传工作,积极拓展媒体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分时段、有侧重、点面结合地开展宣传。
(一)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选取有影响力的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渠道进行宣传,并加强微博、微信、抖音、哔哩哔哩等新媒体平台的宣传。
(二)各单位须按照传播局要求,于活动前通过所级媒体平台发布宣传片、宣传海报等活动统一物料。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单位结合研究所特色发布定制预告及宣传物料等。各单位也可依托科学大院、中科院之声和中国科普博览全媒体矩阵进行多渠道深度传播。
(三)基础较好、特色鲜明的研究所,可在4月25日前与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沟通,策划重点、特色活动,打造公众科学日的品牌、亮点活动。
(四)各单位在公众科学日活动期间,推动参与活动的公众把活动现场图片、体验感受等带上#中科院公众科学日#话题进行分享,参与微博话题互动。
(五)鼓励各单位拍摄具有趣味性、互动性的短视频,剪辑活动精彩瞬间,在新媒体平台进行二次传播。鼓励撰写深度科普文章,围绕科学话题进行深度解读。
五、 活动要求
(一)要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 中国科学院监督与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普工作的通知》,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组,明确主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及任务分工。
(二)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及其他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详细制定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备,切实加强公众科学日举办期间安全防疫保障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做好舆论媒体应急预案,做好各种安全提示,尤其要在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点醒目提示。
(三)分院要加强对辖区内研究所活动的组织指导,要对研究院所进行安全培训、志愿者培训和活动设计培训等,增强创新性,确保活动质量。
(四)中关村地区研究所原则上周六举行(5月21日),京区其他地区研究所原则上周日举行(5月22日),京外研究所可自行决定。
(五)各单位须于4月30日前登录中国科普博览-科学活动版块(http://huodong.kepu.cn/)发布活动(可使用院内工作邮箱通过页面右上角“科技云通行证登录”方式直接登录),并报送志愿者服装需求。活动方案要公布具体活动安排、精确时间节点、公布咨询方式、预估接待能力并在网络预约平台设置合理接待上限。
(六)各单位须于5月31日前在中国科普博览-科学活动版块上传活动总结,提交科普志愿者和科普工作者名单以及现场活动视频等。
(七)各单位要对公众科学日进行全面总结,分院要组织各单位召开交流会,总结经验。科学传播局将在公众科学日活动结束后,依据各单位提交的活动总结报告、图片、视频等相关材料,组织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科普活动”和“新锐活动单位”。参加“优秀科普活动”评选的单位需单独提交参评申请。
(八)严禁以公众科学日的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对任何以活动为名组织收费的参观方,研究院所有权调查并拒绝其参观要求。
(九)院属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当地防疫政策,控制线下参与人数。如因所在地区疫情反弹导致线下活动无法开展,则以开展线上活动为主。
六、活动报名
(一)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公众需通过“中国科普博览-科学活动”在线预约/报名形式报名,并凭报名成功的确认短信入场。
(二)各单位务必在宣传中强调网络预约的报名渠道。未通过活动平台报名,原则上不计入活动参与人数的统计中。
(三)请各单位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四)公众统一报名网址(公众科学日专题网站)
http://open.kepu.cn(建设中)
公众也可通过扫描活动二维码报名参与。
七、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支持: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何洪波 李景龙 010-58813711 58813705
媒体宣传推广: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郑双美 赵旭婷
010-58812523 010-58813907
重点活动支持: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曹轩
010-58812551
业务支持: 科学传播局科学普及处 王紫涵010-68597551
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