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事故隐患
关心环境的大多数人对核电的担心还在于事故情况下发生不可控制的放射性释放的风险问题。已经发生过两起重大核电站事故。在这两起事故中,反应堆堆芯均遭破坏,但在其它方面不尽相同。如同西方工业化国家中的大多数动力反应堆一样,三里岛的动力堆也有一个安全壳,后来起到了设计所要求的安全屏障的作用,所以没有造成严重的放射性释放,并且无人员伤亡。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中的反应堆没有安全壳,所以造成大量的放射性物质的释放。
作为一起工业事故,尽管切尔诺贝利事件在某些方面是独特的,但其伤亡人数并不罕见,其他能源生产方式同样造成伤亡。在北海开采石油的平台1988年就有165人死亡,德国的一座煤矿同年发生爆炸,造成57名矿工死亡。1989年,在前苏联的天然气管道因泄漏而爆炸时有两列客车经过,结果死了600多人。全世界在几年内死去的煤矿工人达数以万计。1984年墨西哥城的一起天然气爆炸事故中造成450人死亡,几千人受伤。1979年印度的一座水电站大坝倒塌,有15,000人丧生。切尔诺贝利事故是严重的,但是在前苏联和其他国家,这起事故使得许多措施得到贯彻,以进一步降低发生各种事故的风险。无论是在航空或在人类的任何其他活动中,没有风险是不可能的。但安全也不是一个不变的概念,它正在不断地发展。特别重要的是要采取措施确保即使在重大的反应堆事故中,也不造成放射性释放。例如,安全壳要有这样的结构,即一方面能使安全壳中任何过压得到释放,另一方面又能使任何放射性物质得到过滤。
核的后处理问题
地上核电站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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