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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农药污染

  饮用水中的农药水平是居民饮用水质量控制对像。饮用水中国际公认的单个农药最大可容许浓度(MAC)为0.1微克/升,即百亿分之一;总农药最大可容许浓度(MAC)为0.5微克/升,即五百亿分之一。国外农药污染比我国轻,但是也有许多水源是不合格的。例如英国就有298个水源,遍布全国,水体农药浓度超过了单一农药的MAC标准;有76个水源违背了总农药的MAC标准。

  在农药污染严重的地区,每次皆可检测到16种主要农药的活性组分,它们的单个浓度在MAC之上。经常检出的是阿特拉津和西玛津,它们的浓度都在MAC之上。许多农民称它们为杂草杀手。阿特拉津污染地区表明这位总的杂草有效杀手的确对人体健康有潜在的和长期的危害。

  科学家认为:饮用水中所含各种农药浓度甚低,许多监测站不能经常测出该值,更不用说经常测定农药制剂中的其它有毒组分在饮用水中的浓度,以及经常测定农药在饮用水中的降解产物浓度了。有些监测站设备,仪器,操作人员水平不高,没有能力评价饮用水中农药浓度是在MAC之内,还是之外。有些监测站有较先进的仪器设备,高水平的分析操作人员,但饮用水中农药浓度分析所需费用为高,担负不起,纵有此心,也只能“望钱兴叹”。

  饮用水体量随季节而变,有丰期,有枯期,农药浓度也有变化,取样的代表性对评价结果也有影响。除了数据不足之外,随之而来的将是难以进行可能的健康风险评价,也难以进行可靠的安全测试,情况越来越糟糕,对老牌的农药,如六六六和滴滴涕,所进行的评价就愈发使人不能相信。许多科学家都注意到了现存的数据太不充分。当研究农药的动物毒性和生态毒性时,测定的并不是纯组分,所用的材料含有制造过程中进入的不纯杂质,难以代表活性组分的毒性。例如,六六六是许多立体异构体的混合物,其中林丹毒性最大,但含量不高,林丹的毒性不能代表六六六的毒性。作安全评价,应该做使用历史久的和应用最广泛的活性组分,如林丹,方能说明问题。

  此外,在安全评价时,所谓人体暴露,应注意人体作为整体暴露的各个摄入毒性物质的各个途径,口吃食物,呼吸空气,饮用水也能摄入少量农药。对一些早期做的评价实验,应该用现代观点进行再评价。例如,有的农药,应用相当广泛,当时只看到它有急性毒性,但不十分高,可以容许在环境中保持一定浓度;但后来发现:就在低浓度时它还会对人体产生激素效应,因此此农药必须取缔,或容许在环境中保持更低的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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