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阿房宫遗址出土。战国。高17.2、底径23.6厘米,重30750克。平底,鼻钮。正面铸凸起铭文:“三年,漆工、丞诎造,工隶臣牟。禾石,高奴。”铭文第一行“三”字前,有一铸造时形成的凹陷,并非残字遗迹。另一面加刻秦始皇二十六年诏书和“高奴石”三字,并加刻秦二世六年诏书。高奴在今陕西延川县境。“漆”,地名。“工”即“工师”。战国秦上郡守铜戈铭文有“漆工师”。此权“漆工”后无师字,位列“丞”前,与戈铭排列次序相同,当为监造者。“丞”官名,主造者。“工隶臣”为实际铸造者,“隶臣”是刑徒身份。工师、丞、工三级,是秦国官府手工业的组织系统。“”、“诎”、“牟”皆为人名。铭文表明秦在战国时期,对于衡器制造已有严格的制度。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时,加刻二十六年诏书。秦二世即位后,再次验定,刻二世元年诏书。此权自始铸至秦二世六年,三次镌刻铭文,长期作为标准器使用,反映了自战国秦至秦朝一直保持着统一的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