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族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包尔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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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尔汉 |
包尔汉(1894—1991),维吾尔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人。中国当代著名社会活动家、突厥语学者。
包尔汉青年时期先后在乌鲁木齐的一家洋行和新疆省政府工作。1929年,因公到德国柏林后,进入柏林大学攻读政治经济学,并自学和研究突厥学,马列主义理论对他的思想产生了很大影响。1932年,他在莫斯科参加革命活动,1933年回到新疆。1934年新疆反帝会成立,他任该会民众部副部长。1938年,被盛世才逮捕入狱,直至1944年底才获释出狱。1946年,新疆三区革命联合政府成立,他任副主席兼新疆学院院长。1947年初,任新疆省政府主席,随后参加组织和平解放新疆的工作,为新疆的和平解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于194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疆人民政府主席、省政协主席、省高等法院院长、新疆大学校长、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常委、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等职。1953年至“文化大革命”前,先后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主任、中国埃及友好协会会长、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所所长、民族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副主席、中国非洲人民友好协会副会长等职。1978年后,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主任、名誉主任和中国突厥语研究会会长等职。曾率团出席或参加过许多国际会议,访问过许多友好国家。为加强同各国人民间的友好往来,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政务和各种社会活动之余,他还积极致力于学术研究,对突厥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他编纂的《维汉俄词典》,是中国第一部把现代维吾尔语同汉俄两种语言对照的较大型的工具书。回忆录《新疆五十年》及文集《包尔汉选集》均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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